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认证机构加强合作,打击不法市场主体的活动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认证机构负责人理事会会议讨论了欧亚经济联盟国家认证机构之间进一步互动的前景,包括与国家控制(监督)机构的互动,以及欧亚空间认证活动的协调与发展。
对第一次相互比较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了总结,以便根据《欧洲经济联盟条约》第 54 条实现所应用的认证程序的等效性。
评估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22年8月19日第126号决定批准的《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认证机构相互比较评估程序》进行。吉尔吉斯共和国是第一个接受相互比较评估的国家。目前,评估的文件阶段已经完成,并对吉尔吉斯共和国认证中心对列入欧盟合格评定机构统一登记册的实体开展认证工作的情况提出了意见。
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认证机构之间签订了双边协议,以加强联合措施,打击认证实体违反既定程序签发合格评定文件的行为。每份此类文件的主题都是相互通报双方经认可的组织违反合格评定程序的事实。管理委员会成员决定延长协议期限,并在必要时扩大合作范围。
会议审议了认证机构对因违反合格评定程序而被终止认证(或缩小认证范围)的相关机构签发的合格评定文件所采取的行动问题。首脑理事会支持有必要制定一项联盟法案,统一处理成员国的管制(监督)机构和(或)其他授权机构暂停或终止(失效)合格评估文件的办法。
关于制定必要措施以确保确认产品符合统一要求的工作结果的可靠性,会议审议了与技术条例TP TC 010/2011、TP TC 018/2011、TP TC 031/2012、TP TC 008/2011和TP EAC 043/2017有关的控制和监督活动的结果。经过讨论,首脑理事会成员决定分析经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签发的许可证的有效性,并确保其签发此类文件的资源能力充足。
在欧洲经济委员会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技术法规体系趋同项目框架内,讨论了 2024-2025 年欧洲经济委员会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行动计划草案。